1983年,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“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。 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,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,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,在国际范围内很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。
1984年12月26日,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,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。中国消费者协会从1997年起,每年确定一个主题,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宣传贯彻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基础上,每年突出一个方面的内容,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,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,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。
在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,保护了消费者的9条权利:
1. 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、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。(简称安全权)
2.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。(简称知情权)
3.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。(简称自主选择权)
4.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。(简称公平交易权)
5. 消费者因购买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、财产损害的,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。(简称依法求偿权)
6.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。(简称结社权)
7.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。(简称获知权或受教育权)
8. 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,享有人格尊严、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,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。(简称尊重权)
9.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。(简称监督权)
今年315权益日主题是:信用让消费更放心,意在切实履行消协组织法定公益性职责,着力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,营造放心消费环境。辽宁省消协紧紧围绕每年度消费维权年主题,切实履行《消法》赋予的各项职能,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成效,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服务经济发展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。
沈阳三氏实业必须不忘初心,以消费者为中心,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良的产品和服务。